第(2/3)页 林秀云一愣:“秧歌队?” “嗯,去年几个村子改革的效果都不错,王书记说镇里要组织秧歌队热闹一下,可能还会放电影。”陈砺锋说的不咸不淡,“你要是想看,我赶车带你去。” “我想看”,她点头。 “那初五早上我来接你”,陈砺锋说完,转身走了。 林秀云有点期待,来村里这几年天天劳动,浑身上下都不舒服,所以平常这个时候村里有什么活动她都去不了,只能窝在家里。 可能是去年不怎么干活,吃的比较好,也可能是陈砺锋的草药起作用了,她感觉身体特别舒服。 回屋后,她拿出那支钢笔,灌上墨水,在新本子的第一页试着写字。笔尖很顺滑,写出来的字清晰流畅。 她想了想,又开始记事: 1983年正月初一,晴。陈大哥来拜年,送了我一支钢笔,他还说初五带我去看秧歌。我觉得他应该是喜欢我的。 但是我还是不太确定他是不是在追求我,他一直没有说,可这些事情只有找对象才会做。 下午,隔壁赵叔家很热闹,好多人来拜年。 林秀云平时不和他们家来往,因为之前赵婶想把她介绍给她娘家侄子,还跟她吹嘘她娘家多么多么阔气,她侄子还在县里做事,气派得很。 但赵婶侄子快三十了,不仅身体比村中央的老槐树还粗,眼角的褶子更是能夹死苍蝇,头发还少,中间那一块光溜溜的,难看死了。 她那时候才十九岁,赵婶侄子再早生几年都可以当她爹了。 而且,她一个如花似玉的小姑娘,怎么都不能找那样的胖秃瓢儿,光是想想每天起床都会看到这样一张脸,她就觉得生无可恋。 所以她肯定是没答应赵婶,面也不想见,赵婶心眼小,后面她跟她打招呼,她都不理她。 不过,赵婶娘家侄子确实很阔气,林秀云看到他带着媳妇提了不少年礼进了赵婶家院子。但她一点也不羡慕,反而觉得赵婶侄媳妇真的超凡脱俗,一点也不在乎长相。 晚饭很简单,热了热剩菜。吃完后,她点上煤油灯,继续看书。手里捧着书,心里却想着初五去看秧歌的事。 要穿什么衣服呢?那件浅灰色棉袄太旧了,要不要做件新的?可做新衣服要花钱,她舍不得。 还是算了吧,穿干净整齐就行。 正想着,院门外又传来敲门声,这么晚了,陈砺锋就算来应该不会敲门呀。 她放下针线,走到门边:“谁呀?” “秀云,是我,王建国。” 林秀云赶紧开门,王建国披着棉大衣站在门外,手里提着个纸包。 第(2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