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3/3)页 江母到四点到家,看到兔子就主动去收拾,“阿鱼,这兔子皮你留着,冬天可以给孩子们做袄子。” “好的。” 宋会雍打水起来把兔皮清洗干净,挂起来晾着,又去烧火。 红烧兔肉这道菜得林双鱼来掌勺,他和江母都做不好,白白浪费这些肉。 林双鱼围上围裙,把佐料准备好,兔肉过油锅,捞起来沥干油,下佐料炒香,下兔肉,没一会院子里就飘出了香味。 隔壁的知青点第一个闻到,有男知青感叹:“哎,这日子是真比不过啊。” 赵星凯:“那是,你娶个能干的媳妇,就不用在这里熬了。” 语气酸的哦! 看着手里的杂粮粥,瞬间觉得不香啦。 他们虽然有补贴,但是也不是每个礼拜都能吃到肉。 一个月能吃一两次不错了,其余时候都是咸菜,白面都很少见。 常诗语:“要不咱们也养一条狗?” 林双鱼的那条狗经常叼着猎物回来,常诗语见过几次。 赵星凯看了她一眼:“你把你的口粮省出来给畜生吃?” 如此不实际。 常诗语无语:“赵知青,我只是提议,我要是养条能打猎的狗,打到的猎物你吃不?” 那肯定吃啊! “你还想吃独食不成?”赵星凯讽刺。 嗯,常诗语算是见识了,典型的又当又立,就是不想自己操心,想要不劳而获。 这种人,得离远远的。 这一群男人里,也就简云成还行,其余几个或多或少都有自己的目的。 心思猥琐的也有,好像都回不去,就躺平摆烂了,有些人甚至神神叨叨的。 常诗语被骚扰了几次,和另外的女知青打算抱团,可是她们的力量和男人比起来,差距有点大。 于是常诗语和另外的三个女知青打算和简云成搞好关系,有困难的时候说不定可以得到他的帮助。 赵星凯发起疯来她们可不会好过。 第(3/3)页